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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意见五项机制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记者3月1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重点项目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的作用,确保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省出台《意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在建立项目遴选机制方面,省发改委每年分两批对省重点项目进行确定。每年10月底前,由各省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年度省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向省重点项目办推荐报送下年度第一批重点项目。

  省重点项目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重大标志性、基地型、枢纽型的项目优先,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强的项目优先,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要素成本低的项目优先,布局在重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产业带的项目优先”的原则进行论证、比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分管重点项目的副省长初审,并征求有关副省长意见后,12月底前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第二批项目于当年5月底前推荐报送,并按上述程序审定。

  在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方面,省发改委确定将从土地、环境、资金等方面进行优先完善配置,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

  在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方面,将进一步协调完善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省重点项目办督导协调职能、强化项目建设责任制等,从而保证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完善项目监管机制方面,省发改委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将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组织管理等问题,省重点项目办将视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办、通报批评、黄牌警告。问题特别严重的,将其及相关负责人列入黑名单。

  此外,还将实行重点项目退出机制。对半年以上由于自身原因,前期工作无进展的预备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进展迟缓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及投资完成和形象进度严重滞后于节点控制计划的续建项目,将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

  在完善重点项目谋划机制方面,省发改委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和搞好重点项目储备,以确保重点项目的后备力量。